北京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
相关费用标准
一、平台使用服务费标准
收取对象:参与竞标/竞价(递交投标/报价文件)的投标人/供应商。
费用范围:
1.招标项目: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。
2.非招标采购项目:询比(比选)、询价、竞争性谈判、竞争性磋商、单一来源。
费用标准:招标项目为1000 元/家/标段;非招标项目为300元/家/标段。
支付节点:招标项目/非招标采购项目,请线上先交纳平台使用费后,完成报名。报名成功后,如涉及标书费收取,请线下交纳标书费后,下载招标文件/采购文件。
支付方式:线上支付(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联等)、线下汇款。
注:用户注册不收取费用,投标人可免费查询采购公告/邀请函,下载招标/采购文件(须支付标书款的按要求进行交纳),发出和接收标前澄清并且使用系统自带的提醒等诸多功能。
二、平台交易服务费标准
收取对象:已成交供应商。
费用范围:电子商城采购。
费用标准:实际成交金额的3%。
支付方式:交易结算时,从货款中扣除。
三、结算账户
户 名: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
账 号:11050171500000000570
备注: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,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的机构。
四、发票开具规则
1.投标人/供应商在平台上支付费用前,应仔细核对本企业开票信息,并确保开票信息准确无误。
2.平台使用服务费、平台交易服务费交纳成功后,可联系采购平台客服人员,申请开具发票。
五、费用退还规则
由于招标/采购人原因导致招标采购项目终止的(不包括采购失败继而进行重新采购或其他不适用于费用退还情况的)项目,投标人/供应商可联系采购平台客服人员,申请退还平台使用服务费。